原標題:包頭:7歲女孩慘死鄰居手身首分離
曾臆想丈夫要把孩子帶走,持斧砍傷丈夫。嫌疑人認為女童一家要害她
8月25日,包頭市青山區發生一起命案,7歲女孩小萌(化名)慘死于鄰居任某手下,身首分離。是什么原因讓嫌疑人痛下狠手,將一個孩子殘忍殺害?8月27日,記者來到案發現場了解事情的始末。
事發院落大門緊鎖
8月27日清晨,小雨飄零。幾經輾轉,記者終于找到小萌的家——緊鄰110國道南趙家店一個坐北朝南院門朝向西的冷清院落。通過大門鎖洞,記者看到院內有三間正房,兩間南房,西側與中間的一間正房門敞開著,院子及窗臺上零落地放著水桶、鋁盆、鐵架等雜物,還有一個彩色的玩具恐龍夾雜其中。有村民走過來,繞過鐵門,“院子里就住著兩戶人家,東戶是小萌的家,西戶是任某家,現在也不敢走近看。”
靠近鐵門的地上,留有法醫勘查現場的一只醫用手套。對面的一扇朱紅的鐵門同樣緊鎖著,鐵質門梁上已被住戶箍上紅繩辟邪。一條由南向北的土路經過張家,一直延伸至110國道。
小萌的媽媽像瘋了似的
事發當日,綽號“唐老鴨”的個體司機李海軍聞訊趕來報了警。
李海軍告訴記者,當時,小萌的媽媽葛峰像瘋了似的,大聲喊叫著、跳躍著,從家門口一直跑到110國道上,然后又瘋了似的跳躍著跑下坡,反復在這截100多米長的土路上失控地哭嚎、喊叫。當時正在打撲克的李海軍,直到葛峰第二次往返,才意識到出了大事兒。隨后,他看到葛峰抓住一位30多歲的女人,斷斷續續哭喊著:“我閨女死了……讓人殺死了……頭泡在地上血里……”
李海軍報了警。
直到被警察帶走做筆錄,他才想起,小萌的爸爸和嫌疑人任某的丈夫都是開車的,偶爾和他們一起,在路邊等活,小萌的爸爸開著一輛客貨車,嫌疑人任某的丈夫開著一輛農用車。
小萌當天休息在家
鄰居崔女士介紹,她和小萌媽媽葛峰平時相處很好,也多有走動,有時會結伴去集市或者教堂。“小萌是個特別聰明的孩子,在青山區一家幼兒園上學前班,剛剛開學十幾天,平時早上送晚上接。小萌媽媽在包百超市文化路店上班,要是遇孩子休息她上班,就把孩子鎖在屋里。事發當天是星期天,小萌休息,小萌媽媽是下午班。當天,小萌媽媽來我家還說,剛給孩子洗了澡,自己在家看動畫片。”
提到小萌,崔女士很難受。崔女士說:“我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做午飯前我去商店買雞蛋,老板說小萌的媽媽在街上瘋狂地跑跳。我趕過去一看,小萌媽媽沖上來握住我的胳膊,我當時也嚇懵了。隨后,她說孩子被殺了。她手里拿著手機,手在顫抖,詢問怎么報警。隨后有人幫她報了警,看到她癱軟的樣子,我一直陪著她等著警察到來。”
崔女士還告訴記者,小萌媽媽與鄰居任某看上去沒有矛盾,小萌媽媽性格大大咧咧,有時買了牛奶,還分給任某的兒子喝。
嫌疑人供述作案經過
據了解,25日10時30分,葛峰為女兒洗澡后離開,小萌在床上看電視。約11時45分,葛峰回到家中,發現女兒遇害。
“孩子光著屁股,身體在床上,腦袋在地上的血水中泡著,血水中還有半截紅薯。”出警民警說。
26日中午,警方帶著任某指認現場。
據任某自述,她“看見”自己的丈夫與葛峰“睡”在一起,同時認為小萌一家要害她。于是在案發前幾天買了刀,當天等葛峰出門后,她進入小萌家將小萌殺害。殺人后,任某揣了1000元現金,拉上正在寫作業的兒子逃離出租屋。
后經民警了解,任某的丈夫張秀宏與葛峰關系正常,兩家關系和睦。
案發后,張秀宏告訴警方,孩子3歲時,一天半夜,任某趁他熟睡時用斧子將他砍傷。事后,任某稱臆想到張秀宏不讓她帶孩子,要把孩子帶走,于是持斧砍傷了張秀宏。
房東沒聽說兩家有矛盾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嫌疑人有一個10歲的上三年級的男孩,平時還和小萌一起玩。
據房東王文義介紹,兩家都是3年前搬來的。任某的丈夫張秀宏和小萌的父親張永忠都是特別老實的人,房租每家每個月100元。平時也沒聽說他們兩家有矛盾,只是聽說張秀宏的妻子任某神經兮兮的,但平時見她買菜還討價還價。
案發附近的一家超市的老板也稱,平時兩家人都來她家買東西,小萌特別可愛,任某買東西總是挑三揀四,但沒覺得她有什么不對。
家屬希望警方嚴懲兇手
記者了解到,案發后兩家人都離開了出租屋。記者撥通了小萌的爸爸張永忠的電話,電話里,張永忠有氣無力地告訴記者,事發后,孩子的媽媽就病倒了,現在他們住在親戚家。
張永忠稱,兩家平時也沒矛盾,要是有矛盾自家早搬走了,也不會等著出事,希望警方嚴懲兇手。
在百度包頭貼吧,記者看到一個“為妹妹祈福,愿天堂路一路走好”的帖子:7歲,最天真的年紀,7歲,是最可愛的時候。可你卻這么走了,再也回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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