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楊達才庭審
——受賄:案件就一起25萬元
????記者在庭審中還了解到,檢方起訴楊達才涉及兩項罪名--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其中最令人關注的受賄罪僅涉及一個案件,涉案金額僅25萬元。即楊達才在2011年5月到2012年3月間,在其辦公室先后三次收受陜西永安科技評價有限公司法人常某賄賂25萬元。庭審過程中記者了解到,僅有的這起受賄案件還是楊達才自己供述后才被查實的。
——財產:超千萬元,其中一半無法說明來源
????楊達才落馬后,社會輿論關注的另一個問題是楊達才到底擁有多少財產,此次庭審讓人們可以一窺這名前正廳級官員的“財產清單”。在檢方出具的證據中,楊達才家庭財產累計發生額1177余萬元中,存款877萬,其中支出238余萬元。這些財產中,611余萬元楊達才能夠說明合法來源,504余萬元無法說明合法來源,檢方認為其家庭存款明顯高于其合法收入,依據刑法相關規定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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