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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枉法,罪加一等
    司法枉法,罪加一等
    來源: 大洋網 作者: 時間:2013-08-13 09:41

      沉寂一年多后,茂名李振剛特大涉黑團伙案再次被提上審判日程。李振剛之所以能在當地呼風喚雨,放出的高利貸數以億計,正是因為在一些官員的保護下,高利貸被巧妙地“化妝”為普通民間債務,司法公器竟成了他的追債“打手”。

      追溯李振剛高利貸團的前世今生,足見司法腐敗后果之嚴重。早在2001年5月,當地公安局就曾經立案查過李振剛,結果因為專案組組長李永才的枉法,故意隱匿了該團伙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綁架等“三宗罪”的事實與證據,逃過法律制裁,放李振剛一條生路之后,該團伙有恃無恐,愈加猖獗,成為地方一霸。當然,成為這個涉黑團伙保護傘的司法人員還不止李永才,還包括其他警察、法官、書記員等。

      司法是社會公器,代表著社會良心,頭戴國徽的司法人員理當坐得正、站得直,主持正義,維護公理。當司法淪為“司棍”,公器成為“私器”,后果不堪設想。從李振剛特大涉黑團伙的壯大經歷不難看出,一些賄賂司法人員,從中獲得非法利益的企業或個人,愈加不把法律法規、他人權利放在眼里,愈加放縱自己的非法行為。等到多行不義必自斃時,已經罪惡滔天,罄竹難書。公眾有冤無處申,要么越級上訪,尋求更高權力機關介入,要么選擇以牙還牙,通過非法手段解決。無論是何種方式,都對社會穩定、和諧百害而無一利。當然,司法腐敗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危害,遠非打掉一個團伙、抓幾位腐敗的司法人員能夠清除。

      最近,上海數位法官接受吃請并集體召嫖事件,再度引發社會對司法群體職業道德、工作作風的憂慮。一個隨便接受利益相關方宴請的法官,不可能是公正的法官,這是無疑的。由此引申出的問題是,在一些地方司法腐敗成風的大環境下,如何從嚴要求,讓司法人員守住基本底線,這是擺在監管部門面前的一個重大而又艱巨的任務。如何做到“治未病”,值得各方思忖,不要總是等到蛻化變質了抓幾個腐敗典型殺雞儆猴。(連海平)

    (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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