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供電未“抄表到戶”用戶約40萬戶
小區電費一筆糊涂賬
“抄表到戶”卡在哪?
小區“抄表到戶”的問題已提出多年,但一直進展緩慢。目前,全省供電未“抄表到戶”的用戶約為40萬戶,且集中在海口、三亞等城市住宅小區。
一方面,沒有“抄表到戶”導致電費分攤不透明,造成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另一方面,物業公司多年來也在呼吁,希望“抄表到戶”能減輕他們的“負擔”,同時,供電企業也一直在大力推進“抄表到戶”。那么,這樣一個順理成章的好事,究竟卡在了哪里?南國都市報記者就此進行了走訪。
記者走訪:小區電費偏高,電費分攤是一筆糊涂賬
近日,南國都市報記者走訪了海口市區的多個小區,發現各個小區電費的收費標準都不一樣,普遍高于物價部門的規定,每度電收費的差價高達0.23元。最便宜的是某單位在龍舌坡的機關宿舍,電費0.74元/度,最貴的是海府路海富大廈,電費為0.97元/度。記者走訪的多數小區,用戶電價在0.85元/度左右。
記者走訪中發現,在海口不少小區,供電單位只能服務到小區的總表,沒有到住戶終端。未能實現供電“抄表到戶”。對于小區業主而言,意味著業主要支付比供電企業收取標準更高的電費。
根據省物價局規定,目前我省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為0.6083元/度(未包括共用電費分攤的部分)。
“電費分攤是怎么計算出來的,我們確實不清楚,物業說多少就是多少。”家住海德路現代花園的王女士說。走訪中,記者也了解到,80%以上的被訪業主不清楚電費是怎么分攤到戶的,這是一筆糊涂賬。
業主不滿:物業在電費分攤上“動歪腦筋”
由于沒有實行“抄表到戶”,電費分攤不透明,時常引發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
“我們小區的電梯、二次供水用電都已經單獨裝表,小區也就剩下公共照明這一塊了,為什么每度電要分攤2毛多?”家住國興大道某小區的徐先生說,他一直認為電費公攤不合理,“我懷疑物業在電價上做手腳,多收了我們業主的錢”。
記者走訪中,有不愿透露姓名的物業公司經理對記者說,多年來,海南物業管理的收費標準一直沒有調整,而物業的人工等成本卻在不斷增加。因此,的確有個別不太規范的小區在電費分攤上“動歪腦筋”。
今年5月,海口中山南路福祥家園因為個別業主未交電費,導致整個小區被停電。
目前,海口、三亞大多數小區都是實行水電費與物業費捆綁交費。一些業主因為物業服務不到位拒繳物業費,物業因此拒收水電費,并斷水斷電,以此引發的糾紛不在少數。因此,很多業主都希望能盡快實施“抄表到戶”,降低用電費用,化解與物業之間的矛盾。
物業訴苦:小區入住率低,物業墊錢繳電費
那么,物業企業是如何核算小區電費分攤的呢?對于“抄表到戶”,物業企業又是什么態度?
據了解,電費分攤主要指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照明、電梯、消防用電及喜慶、宣傳、裝飾等用電費用。
“除了這部分,還有電力線路損耗、跑冒滴漏等費用支出,特別是有些小區供電設備嚴重老化,電費分攤自然就會多一些,這些電費損耗往往被很多業主忽視了。”海口國貿某小區物業羅經理說,小區物業根據這些因素,核算出一個分攤電費標準。
對此,省物業管理協會秘書長張啟云表示,對于一個小區說,總表和各戶的分表合計之間,難免會出現一些差異,這是正常的;但對于業主來說,如果能執行“抄表到戶”,業主按照自家分表數繳費就非常清楚。
還有物業經理向記者反映,由于沒有執行“抄表到戶”,小區電費分攤也給物業經營帶來很大壓力,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海南不少小區的入住率不高。
瓊海一小區物業經理李先生說:“像我們這個樓盤,春節期間入住率能有20%—30%,平時都不到5%。業主都不來住,我們找誰收電費?小區分攤的電費更是收不上來,現在都是物業企業自己墊錢,壓力太大了”。
其實,物業企業也非常支持小區實施“抄表到戶”。現在,很多物業企業是在義務幫助住戶代收代繳電費。
難題待解
為什么老住宅區做不到抄表到戶
新建住宅小區可以從規劃、建設的源頭入手,徹底解決“抄表到戶”的問題。那么,那些原建住宅小區又該怎么辦呢?
海南電網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原建住宅小區實現“抄表到戶”有兩大難點:一是小區的供電等公共設施產權屬全體業主所有,供電專營單位實施“抄表到戶”必然涉及到對供電公共設施的管理、維護等,產權與經營權的不匹配、權責關系不明確是影響抄表到戶的直接原因。二是我省現有未“抄表到戶”的住宅小區由于建設年限較長,供配電設施陳舊老化,存在安全隱患,電能表基本上都是機械表,而且沒有進行強制檢定。因此,需對舊住宅小區的供電、配電設施進行改造后才能實施“抄表到戶”。據海南電網公司測算,如果進行改造,投資大約需要22.5億元。
對此,民進海南省委在一份提案中建議,對于需要改造的小區,要明確產權轉讓辦法。政府相關部門在充分征求業主、供電專營單位意見的基礎上,將歸屬業主所有的小區供電、配電設施轉讓給供電企業,實現產權與經營權的統一。在投入方面,可以通過政府、專營單位、業主合理負擔的辦法,對現有供電、配電設施進行徹底改造。
工作進展
三亞規定
新建住宅小區實行抄表到戶
供電“抄表到戶”喊了很多年,近期進展如何?
據了解,從2012年開始,三亞率先開展試點,規定新建住宅小區實行統一供電管理和維護,各住戶用電實行“一戶一表”管理,解決電價價差問題。
目前,三亞市新建住宅小區須建設永久性供配電設施,并與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實行統一供電管理和維護,由供電企業直接銷售到戶、抄表到戶、收費到戶、服務到戶。
三亞新建住宅小區電力設備由開發商出資,三亞供電企業公開招投標建設、驗收。住建部門和供電企業對新建小區進行監測,確保新建小區電力設備保障到位,開發商不向購房者另行收取與供配電設施建設工程相關的費用。
截至目前,三亞供電局已與龍海風情小鎮一期、林旺北風情小鎮等14家單位共15處住宅小區簽訂新建住宅小區電力抄表收費到戶協議。簽約面積100萬平方米,居民7959戶。其中龍海風情小鎮一期已經安裝完畢,362戶居民將率先享受到抄表到戶的優惠和便利。
海口今年內有望出臺管理辦法
南國都市報記者從海南電網公司獲悉,目前,海口供電局也一直在大力推進新建住宅小區抄表到戶工作,相關管理辦法有望于今年年內在海口市政府常務會議上通過,并正式出臺、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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