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法制網日前公布《武漢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未婚生育且不能提供對方有效證明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生育子女的,都要按照規定征收標準的2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未婚媽媽帶來的問題很多
@ahxiajun:罰,大家說對未婚媽媽不公平。不罰,對受計劃生育政策影響的其他家庭更不公平。其實我是非常贊成罰款的,因為絕大多數所謂未婚媽媽不會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一個女人不為穩定而合法的婚姻而愿意為一個男人生孩子,想必大家應該很清楚這些男人和這女人是什么關系。更應該清楚這是什么樣的男人。
@普羅旺斯的望角:武漢對未婚媽媽和小三罰款,我非常的贊成,第一,未婚媽媽帶來的問題很多,很多沒有能力撫養,也缺乏家庭責任心。我覺得生孩子應該父母都有共識的情況下生,才是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最好的。
能做到一視同仁嗎
@已將此號注銷:對未婚媽媽罰款,說得好像女人可以獨自孕育一個孩子一樣,說得好像未婚先孕完全是女人不守貞潔一樣。這項罰款首先就是不平等的,極其不尊重女性。
@知風:讓“未婚媽媽”2倍繳納社會撫養費,對一部分人來說,無非九牛一毛;而對另一部分人而言,無疑雪上加霜。有錢的人不怕罰款,罰款更多是約束沒有錢的人,這樣也是不公平的。
社會管理更不能只唯罰則
@人民日報:【人民微評:處罰絕非良方】新規會否促使墮胎及棄嬰現象增加?對未婚生育的男方如何約束?怎樣避免只管窮人?解決問題不可能一罰了之,社會管理更不能只唯罰則。面對質疑,有關部門當思。
@阿登薩烽飆:這是治標不治本的問題!關鍵是如何避免這種現象的發生。未婚同居,未婚先孕,這是一種社會現象。我們的社會及政府為此又該做些什么呢?
@薄文軍:要合理分配生育權,比如在現行一胎制政策框架下,可以賦予所有育齡婦女一人一胎的有限生育權,也是基本生育權。至于這個孩子什么時候生、跟誰生,由她們自己決定,不要從法律層面多加干預。同時,將二胎指標嚴格控制在已婚人群范圍之內,未婚女性不得生育二胎。這一措施,還將有效保護非婚新生嬰兒的合法權益,防止那些生了孩子又不想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未婚媽媽”以非理性的,甚至是非法的手段處置新生嬰兒。
(請以上微博作者與本報聯系稿酬事宜
郵箱:tqbplb@163.com
電話:83518105)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