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浙江金華浦江縣,一名嬰兒被困在城區江南新村一樓房廁所的下水管道中。經過公安干警、消防官兵等緊急接力救援,一名男嬰被救出,隨后送往浦江縣人民醫院接受護理治療,醫院已安排專人進行照顧。記者30日從浦江縣委宣傳部和當地警方了解到,這名男嬰已經被家屬接走。據浦江縣浦南派出所相關負責人表示,經過走訪調查和分析評估,此次定性為“意外事故”。
孩子救出來了>>
下水道里露出一只小腳
5月25日下午4:39,浙江省浦江縣消防大隊接到報警電話,有人懷疑自家廁所下水道里有個嬰兒。浦江消防中隊指導員鄭育政帶著救援的官兵趕往報警人位于江南新村二區的家中。
在四樓的公共廁所里,一個蹲坑式便池里,真的傳來類似貓叫的聲音。鄭育政伸頭往里看了看,便池下水道為直徑10厘米左右的PU白色下水管,下方30厘米處,有一只孩子的小腳,真的有個嬰兒被頭朝下卡住了,而且還活著!
消防人員立即開始研究破拆方案:直接從四樓破拆便池的話,不小心掉落入下水管道的水泥塊,很可能會傷到孩子。鄭育政等人又跑到三樓公廁,查看從4樓公廁延伸下來的下水道,判斷孩子卡住的位置,應該在下水道和主管連接的“L”形拐彎處。大家最終決定,在三樓對管道進行破拆,把包含孩子的整節管道全部破拆下來。
消防人員用鋼鋸小心翼翼地截下了這段高30厘米,長100厘米的“L”形管道。這時,孩子的兩只腳已經嚴重發紫。
活著?孩子還活著
帶著嬰兒的管道,很快被送到浦江人民醫院急診室。管道再次被鋸短,露出了孩子的胎盤,醫生剪斷了臍帶。
接下來消防官兵又遇到了麻煩,嬰兒蜷縮在里面,直接把他拉出來,極可能造成二次傷害。考慮再三,救援人員和醫生決定,先把嬰兒頭部的管道拆開,讓嬰兒有空間呼吸。消防人員決定從下水管道的“L”拐角處入手。“不能用鋼鋸直接鋸開水管,稍微鋸開一點縫,然后用鉗子把管道夾碎,然后再用鋼鋸。”鄭育政回憶說,整個過程,就是從水管里,一點點把嬰兒“剝”出來。
第一處被完全剝開的位置,露出了孩子的胸部。20分鐘后,裹住孩子頭部的管道,終于被完全剝離。拆開的一瞬間,就有人大喊,“活著,還活著。”一旁的醫生趕緊給嬰兒輸上氧氣。救援人員繼續交替用鋼鋸和鉗子,緊張破拆后半段水管。晚上6:20,男嬰終于從狹窄的下水管中脫離,從被人發現起,他被困在水管里至少兩小時。
大家叫他“59號小毛頭”
檢查結果顯示:嬰兒頭部、上下肢有多處擦傷,心率有點低,不過整體看來孩子并沒有大礙。“體重4.6斤,不過現在看來生命體征還比較穩定,原本發紫的雙腿已經恢復正常嬰兒的顏色。”浦江人民醫院兒科醫生稱。因為保溫箱的標號是59號,護士們都叫他“59號小毛頭”。
媽媽找出來了>>
女房客有很多兒童玩具
“59號小毛頭”為什么會出現在廁所的下水道里?浦江縣公安局浦南派出所成立了專案組,對事發小區租戶挨個排查。27日晚11點多,查到4樓廁所隔壁的房間時,民警發現了疑點。房間里有很多洋娃娃等兒童玩具,垃圾桶里有帶著血液的衛生紙,而這里住的正是當天告訴房東下水道有嬰兒哭的女租客。
女孩不肯承認小毛頭和她有關系,浦南派出所所長張劍波故意說,去醫院化驗一下子就知道了。這時,女孩子猶豫地說,要和張劍波一個人聊聊。結果門一關,女孩一下就跪在地上了,承認孩子是她的。
上廁所不小心生下孩子
女孩子今年22歲,是浦江當地人,高中畢業,因為家離工作的地方太遠,她就在江南新村租了一個隔間。去年年底,經人介紹女孩認識了一位男青年并與其發生關系。女孩發現懷孕后,男青年不承認孩子是他的。因為擔心父母責罵,女孩只好隱瞞。
為了掩蓋懷孕,女孩出門時都要用布裹緊腹部,還特意穿上寬松的衣服。25日下午,她突然感覺肚子痛,想上廁所大便,結果蹲下沒多久,孩子就生出來了,直接滑到了下水道里。她試圖用手去抓,可越抓孩子滑得越深,沒辦法把孩子弄出來。隨后她急匆匆告訴房東下水道里有個孩子。但擔心自己養不了孩子,她在孩子救出后選擇了沉默。
因為女孩子生完孩子還一直繼續工作,28日已發高燒,警方已經通知她的爸媽帶去醫院看病。而小毛頭,張劍波已經委托醫院再多照顧幾天。
孩子被接走了?>>
浦江縣人民醫院副院長證實??孩子父親現身接走是誤傳?
30日上午,記者從浙江省金華市浦江縣人民醫院獲悉,浦江廁所蹲坑管道里救出的男嬰“59號小毛頭”29日晚已被孩子的親戚領走。該醫院副院長向記者證實,領走孩子的不是媒體誤傳的其生父,而是孩子的外公。29日,經過浦江縣浦南派出所連續多天的排查,住在廁所旁邊的女房客陳述說,這個嬰兒是她的,她也是最初報警的人。
當地警方說,警方經過詢問、調查,認為該女房客自述情況應該屬實。據浦南派出所的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將其定性為意外事故。
進展>>
嬰兒母親稱生父已找到?男方要求DNA鑒定
30日上午,有媒體報道稱孩子的生父已經找到,并把孩子接走。記者隨即致電浦南派出所進行了核實。浦江浦南派出所所長張劍波對此予以了否認,他說,孩子是被外公外婆接走的。
談到嬰兒的生父時,張劍波表示,雖然嬰兒母親所說的生父已經找到,但還不能確定。“這個小孩,是不是他的,他不知道,他要求我們做DNA鑒定,他說如果是他的,他會承擔責任。”他說,這名男子確實跟她談過戀愛,但半年前就已經分手了。一切還需DNA的鑒定報告出來,才能下結論。張劍波透露,男子是名25歲左右的未婚小青年。
聲音>>
父母再難也不能拋棄親骨肉
當地的市民一致認為,父母有再大難言之隱,也不應像丟垃圾般拋棄親骨肉。網民“核桃林里覓微風”說:“每個小生命,都是上天賜予的禮物。既然選擇生,就應該善待之、愛惜之。即便不能養,也可以送予他人,為孩子留一條生路。”
網民“老崔”說,會有無數的人譴責丟棄嬰兒的父母,但沒有錢打胎,小女孩沒錢去醫院,經歷痛苦無助,不知道孩子要降生了,在去廁所“方便”的時候孩子掉進了下水道。難道僅僅是這個22歲小女孩的錯嗎?一些網民建議,應該加強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尤其是基礎性的人性的教育,政府部門和社會組織應加大對年輕人的突發事件處理認知和能力的培養,同時提供幫扶服務。
律師>>
母親主觀上沒有故意害嬰意圖
浦江“下水道男嬰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近兩天,不時有人打電話到浦江消防、醫院、民政等部門,表達給“59號小毛頭”送奶粉或者領養的意愿。
浙江國圣律師事務所律師程學林等認為,與女孩相關的罪名是“遺棄罪”、“虐待罪”。但是,從女孩的陳述和警方的調查情況看,22歲的女孩心理活動很復雜,她畢竟積極打算挽救嬰兒,沒有主觀故意的成分。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依法負有撫養義務的人員,具有撫養的實際能力而拒絕撫養將嬰兒遺棄的,構成遺棄罪。警方找到小孩生母后,她承認男嬰是她所生,男嬰現被領走撫養,因此也很難構成遺棄罪。而對于那個“生父”,應是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浙江省社科院的專家鐘其表示,從此事上反映出部分年輕人,尤其是外出務工人員的性教育和責任意識非常缺乏。
(綜合新華社、《法制晚報》、《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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