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李某將自制的炸彈捆綁在老板的轎車下,以發泄曾被欠薪的憤懣,所幸炸彈被及時發現并拆除。日前,李某因涉嫌爆炸罪被昌平檢察院批捕。
辦案檢察官表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并不少見,建議農民工通過勞動仲裁、訴訟程序等合法維權,以免從被欠薪人,變成被告人。
購“二踢腳”制炸彈
嫌疑人李某,30歲,河北省人,初中文化程度,2008年左右開始為老板張某打工。
案卷資料顯示,因雇主張某拖欠工資,李某曾與張某發生爭執,李某打傷了張某。經過協商,李某不但沒拿到欠薪,還要額外支付3萬余元作為張某的賠償金。李某辭職后,萌生報復情緒。他決定在自己較為擅長的電路連接領域“施展才能”,制作爆炸物放在張某的車下,欲造成張某開車時起火的后果。
今年1月,李某在張某住處附近租房居住,并著手自制簡易炸彈。他購買了“二踢腳”、電話線、瓶子等工具,用兩天時間制作了簡易炸彈。在炸彈制作完成的當天夜里,李某便來到張某家門口,將炸彈綁在張某的車下。作案后,李某返回河北老家。
修車發現未爆炸彈
令李某沒想到的是,他在張某車下安裝的炸彈因為技術原因,并未引爆,張某幸運地逃過一劫。
檢方介紹,今年3月18日,張某去修車時,修理工在車輛底部發現捆綁在車上的幾個瓶子,開蓋后散發出汽油味,與瓶子一起被發現的還有類似火藥、雷管的東西,幾個配件由電線連接。
張某得知情況后,讓修理工拆下了爆炸物,并報警。
昌平警方介入調查后,經現場取證、技術鑒定和向證人取證,偵查人員將目標鎖定為李某。李某到案后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他表示,“知道他(指張某)的車上可能會坐著他的家人或工人,所以才自制炸彈泄憤。”
日前,李某已因涉嫌爆炸罪被昌平檢察院批捕,他將面臨的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檢察官也建議,遇到欠薪,應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檢方建議
應保存證據合法討薪
在另外一起案件中,農民工同樣因為討薪未果而泄憤。于某持欠條多次索要欠薪未果后,放火點燃了雇主堆放在外的保溫材料后逃逸,經鑒定,被毀的保溫材料價值15萬元。于某因放火罪被通州區檢察院批捕。
“類似的案件并不少見,農民工為了討薪,多是腦筋一熱,不考慮后果,進而犯罪。”檢察官表示,絕大多數農民工是體力勞動者,深知“賺錢不易”,他們文化水平低,自控能力較差,因而被欠薪后,很容易做出魯莽的行為,且根本沒意識到已經犯罪。
檢察官為農民工支招,遇到用人單位拖欠薪水,作為權益被侵犯的一方,應當通過正規渠道討薪,如,調解、勞動仲裁或勞動爭議訴訟等,尤其是要保存好欠條等證據,而在訴訟階段還會有公益律師提供幫助。
(原標題:男子自制炸彈 綁車下欲炸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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