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14時許,新余市渝水公安分局巡邏防暴大隊接到報警,在渝水區婚姻登記中心,有人持刀脅迫離婚。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根據報警人的指認,將兩名男子控制住,并在其中一名男子身上查獲砍刀一把,然后將兩男一女帶到大隊進一步詢問情況。
據了解,兩名男子分別是張某和曾某,都是江西吉安人,女子毛某是新余本地人。毛某與曾某是夫妻關系,生有一兒一女。毛某與張某認識后,產生了好感,3個多月都生活在一起。之后,毛某產生了與曾某離婚的念頭。而曾某認為“強扭的瓜不甜”,表示同意。
毛某準備與曾某離婚后,接著與張某結婚,于是把張某也叫到了婚姻登記中心。張某自知理虧,怕去了挨打,于是攜帶砍刀準備防身。可到了婚姻登記中心,曾某提出不離婚,為此與毛某發生爭執,看到張某也在場擔心自己吃虧,于是報警稱被人脅迫離婚,妻子的男友身上還帶了刀。民警及時趕到現場,防止了事態的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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