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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車“拼車”合法化很有必要
    出租車“拼車”合法化很有必要
    來源: 四川在線-天府 作者: 時間:2013-01-20 16:02
      臨近春節,鄭州街頭高峰時段乘客打車難的問題愈發凸顯。有人重提“拼車”話題,但拼車如何收費,司機和乘客也時常因為意見不一鬧糾紛。(1月19日《大河報》)

      出租車少,乘客多,“拼車”可以解決這個突出的矛盾。可是,《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中,并沒有針對出租車拼車的相應規定和條款。這是典型的王八屁股長癤子——濫規定(爛龜腚),根本就不符合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的原則,必須立即改正沒商量。  

      鄭州市不僅客運管理部門不作為,物價部門也不作為。早在1994年,鄭州市物價局《關于調整市區出租汽車租價的通知》第二項第3條,就曾對“合乘收費”做出了規定:特殊情況下,乘客同方向合乘時,必須征得第一乘客同意。合乘里程部分,每戶按每公里租價的60%收費;若同乘同下,各收一半。這么好的辦法,為何要廢除呢?這是香臭不分,好壞不辨,是非不明,應該檢討,接受批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北京:2012年3月,針對打車難的問題,北京鼓勵乘客合乘出租車,特別是在早晚高峰時段,合乘者各付共同路段車費的60%,并可以打印多份發票。北京市能辦到的事情,鄭州市為何卻辦不到呢?在我看來,鄭州市應該首先確定“拼車”的合理合法性,然后出臺具體的收費細則以及配套措施。讓“拼車”有法可依,讓出租車司機和乘客都受益。好處多多,何樂不為?  

      目前,我國還有很多地方不允許出租車“拼車”,這是不符合又好又快宗旨的。我們應該像美國、新加坡等國家學習,為“拼車”創造有力條件,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添磚加瓦。
    (編輯: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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