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車輛為廣水市公安局公務用車,已發告知函但無回應
昨日,武漢市城管局公布車窗拋物現象整治情況,截至14日,共有391名市民舉報車窗拋物事件673件。在已公布的135個拋物車輛中,僅有32位車主到武漢市城管局查證視頻和接受相關處理。對此,城管部門表示考慮“上門”勸導車主接受處理。
查獲首輛省內公車
在武漢市城管局公布的第四批有效舉報的車輛名單中,一輛車牌號為“鄂0-S8099”的越野車,在今年10月27日14時左右,在武昌區中山路小東門附近行駛過程中,后排乘客拋物被舉報。
經有關部門查證,上述拋物車輛屬于湖北省廣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公務用車。此前,在12月3日,武漢市城管局已就該車輛拋物行為向廣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發出了《向車外拋物不文明行為告知函》(以下簡稱《告知函》),但并未收到任何回應。
擬“舉牌上門”催繳罰款
“舉一塊牌子,寫上時髦的流行語。”對大部分車窗拋物車主對《告知函》置之不理的情況,武漢市城管局一位負責人表示,正在制作標識牌,有意邀請市民發揮想象力,制定“時髦”的話語,通過基層執法人員舉牌到涉事車主工作單位、所住社區、小區告知對方,督促其接受處罰。
此外,為解決行車時不便處理垃圾的問題,武漢市城管局盼社會各界,特別是企業家可以捐助一部分垃圾袋,免費向社會發放。“這些垃圾袋上可以印上企業的廣告和宣傳語,我們不收費。”該負責人說。
◇記者連線
廣水交警回應:愿接受處罰并道歉
“首先,我們要向武漢市城管局和武漢市民表示歉意。”昨日下午,廣水市交警大隊隊長張立新向記者回應。當天,張立新在網絡上看到了自己單位公務用車被舉報車窗拋物的信息。
張立新說,在詢問多名辦公室負責接收文件的工作人員后,他們確認沒有收到《告知函》,但被舉報有這樣的行為,他們首先表示道歉,因為“交警和城管部門都是城市管理的主力軍,發生了這樣的不文明行為,感到很難堪”。
“這肯定是不文明的行為,我們正向當事司機了解情況,確認事實后立刻來武漢接受處理。”張立新說,廣水市交警大隊會遵循武漢市城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查證視頻后,確系該單位公車所為,將會按程序繳納罰款。
張立新說,廣水市交警大隊將總結這次事件教訓,立即召開有關警用車輛管理的專題會議,與使用公務車輛的人員簽訂“責任狀”,保證遵紀守法,不做車窗拋物等不文明行為,違者將受到相關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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