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
“該開始了”,原律師李莊在其新浪微博上轉發自己的《控告書》全文時評論到。
11月15日,李莊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起控告,指責重慶公安局李莊案、龔剛模案專案組(簡稱“專案組”)警員涉嫌徇私枉法罪。
李莊的控告請求稱,重慶市公安局李莊案、龔剛模案專案組所有警員已經構成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莊代理人王誓華律師向財新記者表示,選擇在此時提出控告,是為了貫徹落實十八大依法治國精神,“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據了解,該控告書已于15日寄出,一同寄出的還有控告相關的證據。王誓華稱,他們將視最高檢察院的回復情況繼續跟進,并會一直控告,把程序走下去。
李莊在《控告書》中稱,李莊案是重慶市一、二審法院在設定必成的觀念支配下,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
《控告書》中稱,龔剛模在獄中通過其兄龔剛華帶信對李莊說,“所謂李莊做偽證,都是專案組逼我舉報……并按照他們編好的文字稿背下來,陷害李莊的。開庭時裝頭痛,不回答問題,故意說方言,不講普通話,也都是專案組警察教的。”
龔剛華也曾多次向李莊表示歉意,并將被專案組一審強迫其不出庭、二審強迫其訓練出庭作偽證、背誦書面偽證(言)的情況向李莊做了稱述,并向十幾位法學教授、律師做了兩小時的錄像證詞。
李莊在控告書中稱,在自己代理龔剛模涉黑案時,三次與當事人會見均有專案組在場,且專案組的每一個成員都十分明白自己在辦案過程中沒有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的行為,但為了“秉承當時重慶領導的旨意,他們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非法實施偵查”。
李莊認為,專案組警員明知自己實施的是徇私枉法行為,且整個偵查過程中的每一個偵查行為仍然是專案組中每一位警員個人以意志的反映,因此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專案組每一位警員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
李莊請求最高檢察院對重慶公安局李莊案、龔剛模專案組每一位警員立案調查,并依法追究其中徇私枉法者的刑事責任。
就在今年11月2日,李莊在其新浪微博中透露,他已經接受龔剛模委托為其刑事案代理申訴,而李莊入獄正是由于其代理龔剛模涉黑案引發。
李莊,原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因代理龔剛模涉黑案,于2009年12月12日被重慶市公安傳喚,次日被以涉嫌偽證罪為由逮捕。
隨后,重慶市新聞辦稱,李莊案發是由其當事人龔剛模主動檢舉所致。經公安機關初步查明,李莊在代理龔剛模涉黑案時,違反法律規定,幫助被告與他人串證,教唆龔剛模編造被公安機關刑訊逼供的證據,并唆使其向法庭提供虛假稱述予以翻供。
2010年2月9日,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重視認定,李莊犯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
2011年3月29日,李莊案即將刑滿釋放前夕,重慶市新聞辦發布消息稱,李莊案宣判后,重慶司法機關接到多起舉報,要求追究李莊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違法行為,李莊將被追究“遺漏罪行”。
同年4月20日,重慶市江北法院開庭審理李莊被控妨害作證罪“漏罪”案。但兩日后,重慶檢方就當庭提出撤訴,并獲重慶市江北區法院裁定準許。
2011年6月,李莊刑滿出獄,并開始為自己偽證案申訴。(財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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