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神華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新疆神華礦業)原董事長劉波坤,因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及挪用公款罪被提起公訴,涉案金額3500余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劉波坤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他人牟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巨大,應以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了解,案發后,劉波坤于2011年3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6日被逮捕。因劉波坤案案情重大復雜,檢方曾三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各半個月,并兩次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案發后,劉波坤主動退還了兩塊價值33萬余元的玉石。其在北京碧水莊園一套價值869.42萬元的別墅及在滿庭芳園小區的一套房產被凍結,辦案機關已追繳贓款1000余萬元。
目前,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 串案
大學同學合謀涉嫌挪用公款
據檢方指控,2008年7月間,曾任北京順昌順達煤炭銷售有限公司總經理的霍興旺,與大學同學、時任新疆神華礦業的董事長劉波坤合謀,利用劉波坤的職務便利,共同挪用新疆神華礦業公款300萬元,歸個人使用進行經營活動。2011年4月12日,霍興旺被控制,涉案款案發前未歸還。
今年8月7日,霍興旺涉嫌挪用公款案開庭,霍興旺當庭否認自己有罪。
合作者送干股感謝董事長
董某,現年42歲,是北京鳳鼎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尋求與新疆神華礦業合作時,認識了時任新疆神華礦業董事長的劉波坤。
檢方指控,2008年1月至5月,北京鳳鼎投資公司在與新疆神華礦業合作開發新疆洪沙泉煤礦的過程中,董某明知違反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牟取不正當利益,仍簽訂勘探及開采合作合同,并成立新疆洪沙泉礦業有限公司進行煤炭開采。為了感謝劉波坤在合作中的“幫助”,董某與另一被告人馬某商議,在2008年3月20日,二被告人將個人成立的北京安平康泰醫藥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簡稱安平公司)40%的股份給予劉波坤,并由劉的親屬代為持股。同年5月,安平公司變更為北京安平康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后,在新疆洪沙泉礦業公司占有30%的股份。
10月22日,董某、馬某和所在單位因涉嫌行賄罪,在二中院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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