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0月16日電? 海南省定安縣人民法院近日對一起10名藥商“知假販假”,故意銷售假藥“甲茸通痹康”的案件作出判決,判處藥商陳某姑等10人拘役兩個月至三個月不等,并處以3000元以上的罰金。
據介紹,今年5月,定安縣藥商陳某姑在未要求對方出示《藥品經營許可證》等證書的情況下,向定安縣雷鳴鎮的“亞霞”購買山東華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甲茸通痹康膠囊”,并將該藥在其經營的定安定城鎮藥店內銷售。
今年8月,定安警方到陳某姑經營的藥店進行搜查,當場扣押塑料瓶包裝的假藥“甲茸通痹康”35瓶。經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稽查總隊及定安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山東華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甲茸通痹康”為假藥。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期間,陳某姑、秦某獻和黃某珍等10名藥商,明知“甲茸通痹康”是假藥,且對方未提供營業執照和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等合法證明材料下,仍在各自藥店進行銷售,銷售數量近60瓶。
法院審理認為,陳某姑、秦某獻等10人銷售假藥“甲茸通痹康”,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藥罪,依法判處陳某姑等10人拘役兩個月至三個月不等,并處罰金3000元以上。宣判后,10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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