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31日消息(記者鄭文強)記者從市糾風辦獲悉,市紀委、市監察局、市糾風辦、市教育局已制定《海口市2012年秋季普通中小學校招生工作監督檢查工作實施方案》,預計在8月2日至9月2日期間,會同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審計局、市物價局等部門對我市中小學擇校招生及收費工作開展監督檢查。
幼兒園收贊助費也列入檢查
據了解,此次監督檢查任務和內容主要包括:1、義務教育階段各中、小學校實行“免試、劃片、就近入學”政策規定是否落實;2、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是否嚴格按照招生計劃,嚴格控制班額人數,每班原則上不超過50人;3、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滿足片區內學生入學的基礎上,學校是否嚴格控制跨片區擇校,3年內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0%;4、高中學校是否嚴格執行“三限”(即: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政策規定。各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20%,嚴禁超比例錄取擇校生,并按照報名學生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其分數不得低于招生學校錄取分數線的90%;5、各高中學校是否逐步擴大優質普通高中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指標到校生”比例。從2012年起,是否做到普通高中擇校生比例由公費生的30%減少到20%;優質普通高中擇校生“指標到校生”的比例由30%提高到35%。“指標到校生”錄取分數線劃定不得高于招生學校正取線的85%;6、招生學校是否存在收取與擇校相關的變相亂收費行為,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7、有無違反“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存在私設“小金庫”的問題;8、各中、小學校有無組織學生有償補課或參與社會有償補課等問題;9、有無違反規定強迫學生購買教育部門審定以外的教輔材料的問題;10、學校有無違反學籍管理規定,擅自接收寄讀學生和一生多學籍或空掛學籍問題等。11、嚴肅查處幼兒園違規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支教費等。
領導干部不得干擾招生工作
方案要求國家公務、公職人員不準協助、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的非法招生活動,向考生及家長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費用;各機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不得采取寫條子、打招呼等方式干擾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各行政執法部門在招生期間原則上不對招生學校開展檢查,確需檢查的須報市糾風辦批準后,方能進行。
市糾風辦將加強對信訪舉報件的調查,加大明察暗訪力度,對明知故犯,頂風違紀的招生亂收費和擇校不正之風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并將典型案件在海口晚報《海口監督在線》、海口電視臺《椰城糾風熱線》和椰城糾風網站等媒體上曝光。市糾風辦投訴電話:66829888,投訴地址:南沙路69號海口晚報社海口監督在線工作室,電子郵箱:68522180@163.com;市教育局投訴電話:68724590;市物價局投訴電話: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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