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6日消息? 7月8日,記者從海南省交警總隊獲悉,為強化校車安全管理,根據公安部通知要求,全省交警將執行26個新增交通違法行為代碼。其中,車輛所有人使用拼裝或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將被處以8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
省交警總隊有關負責人明確,在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發布實施前,增加的交通違法行為暫不予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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