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院士”事件持續發酵。有網友發微博質疑工程院新晉院士謝劍平的院士資格,指其研究“煙草減害”實為高效殺人。接著國家控煙辦主任楊功煥表示謝劍平的研究成果會誤導公眾,幫助煙草企業賣煙。只有工程院副院長旭日干簡單回應過質疑,稱謝劍平當選“自有其道理”。而最近中國工程院院士陳君石接受記者采訪時再次直陳,“煙草院士”的出現不僅是控煙失敗的表現,更是科技界的遺憾。(《中國青年報》12月15日)
研究煙草科技的人該不該當選院士?這實在是一個爆炸性的議題設置。對于“煙草院士”的爭議大體不外兩方面:一是科研水平之爭,二是科技倫理之爭。
科研水平不是一般公眾所能置喙的。只是“煙草院士”事件后,相關領域的學者紛紛起而反對,恐怕不會全無道理。認為中國降焦減害是偽命題有之,比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楊功煥直截了當地指出,謝劍平的研究“一點都不新鮮”,幾十年來、多個國家、成千上萬個研究早已證明,任何降焦、任何添加劑,包括中藥,都無法讓卷煙“減害”。甚至批評他的研究就是一個騙局,只是為了推銷更多的煙草而已。
而從科技倫理方面看,對“煙草院士”亦極為不利。認為謝的研究成果直接有益于煙企,因而參評院士有悖國際慣例。
院士是國家設立的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學術稱號,一般為終身榮譽。在我國院士更是一個體現著科技水平、政治榮譽、福利待遇等多重因素的超級榮譽。對此,中國工程院的網站上有一封“致2011年新當選院士的信”更有說服力:“中國工程院要為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應有的貢獻,關鍵是要建設一支素質高、學風正、品德優的院士隊伍”,顯然院士評選除了拼科研水平、科技成果本身的技術因素外,不能忽視社會責任、道德因素以及社會反響、公眾接受程度等。
此外,其實院士退出機制的問題也不能完全回避。院士作為終身榮譽本身就應是一個慎之又慎的問題,一輪的院士評選是否都選得極準?曾經院士官員化、商人化傾向倍受詬病,也表明人們對院士的學術水準與道德羽毛是有潔癖的,這從另一方面也表明院士亦應有退出機制。
筆者也注意到意見的集中指向。謝劍平的研究方向是,探索有中國特色的卷煙“減害降焦”法,并引入中草藥,選擇性降低煙氣有害成分,研制開發“神農萃取液”。在這一領域內謝劍平顯然成就卓著,當選院士前,他已三度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甚至早在19年前,他已成為“煙草系統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這樣的成就,在業內顯然是當然的佼佼者。不過,煙草科技工作者既然領著煙企的“盧布”,而且又與戒煙控煙和人類健康是根本沖突的,只有謝絕院士評選,才是最佳的選擇。
面對甚囂塵上的爭議,我以為謝劍平院士請辭的時機應該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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