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見也。”《禮記·檀弓上》是這樣解釋“葬”這個字的。按照這個解釋,南京六合區法院近期判決的一群盜墓賊,顯然是一群“無禮之徒”,他們將六合區一處高等級西漢古墓野蠻挖開后,盜走大量珍貴文物,甚至將墓主人的頭顱都掏了出來。依照刑法有關規定,12月6日,這起南京最大的盜墓案宣判,一群盜墓賊受到了嚴懲,后來才參與其中的土場老板曾嶺因為積極指揮,被判得最重,被判了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5萬元,其他人員則被判十年至緩刑不等并處罰金的刑罰。
意外的結識
兩盜墓賊跑到工地打洞,被抓后游說老板“入伙”
2010年7月,因尋釁滋事打傷人處于取保候審中的六合人胡招富,和同為六合人的曾嶺合作,在六合區馬鞍鎮胡家山買了一塊土場。9月中下旬的一天,工地的工人抓到兩個中年男子,手上拿著五六十厘米長的尖洋鍬,還有長鋼絲,在地上戳了很多洞洞。“你們是干什么的,跑到我工地上打那么多洞干什么”,胡招富見陌生人跑到自己地盤上到處亂轉,心里很不爽。“大哥大哥,別動氣”,見胡招富吹胡子瞪眼的兇樣,其中一個瘦瘦的中年男子自我介紹說,他叫鄭一標,另一個有點胖的外號叫“大頭”,大名常發財,兩人都是盜墓的。
原來,鄭一標是六合區一個沒什么正當職業的人,沒事就在一些工地找找瓷片、銅錢,做點古玩生意。一兩年前,鄭一標在南藝古玩市場認識了做同樣買賣的“大頭”常發財,之后兩人就常在一起干,到一些新開工的工地土場上轉悠碰運氣。去年8月底,鄭打電話給常說,他發現潘家花園胡家山的土場,已經挖到黑土了,下面肯定有墓,喊他去看看。于是,常就和鄭帶了鍬和釬子過去,在土場上面挖洞,結果沒挖多久就被工地工人抓到了。而借此機緣,他們就認識了土場的老板胡招富。知道他們的身份后,胡招富也不說什么,心下卻打起了利用兩人挖文物發財的小算盤,“你們過幾天再來看看吧。”互留了電話后,鄭常兩人就離開了。
野蠻的盜墓
開著挖掘機開墓,墓主頭顱也被掏出
“老曾,我認識了兩個盜墓的,他們說我們土場下面有好東西,過兩天我喊他們來挖,你感不感興趣啊?”鄭常兩人離開后,胡招富給曾嶺打了個電話。曾嶺得知后立即表示感興趣,并讓胡招富聯系他們。三四天后,鄭常兩人接到了胡招富的電話,喊他們到工地上挖東西。這次挖掘,鄭常兩人挖到8個陶罐和一個大銅鏡,這些物品隨后被放在曾嶺車上帶走。去年11月2日晚,胡招富等人又開始挖墓。這次挖掘可謂興師動眾,除了曾嶺、胡招富以及鄭一標常發財,工地上的7個老少工人都被喊去了。之后,曾嶺曾短暫離開現場,回來時又帶了4個小伙子回來。這伙人有的開挖機,有的支太陽燈,活生生把個深藏地下千年的西漢古墓挖了出來。
墓頂挖開之后,曾嶺胡招富等人發現大墓長寬都在4米左右,由四口棺材組成。接著,他們讓挖機把一口棺材蓋子鉤開,用塑料桶把棺材里的水舀光,胡招富、常發財等在棺材里拿東西出來,有花瓶、陶鼎,還有漆器、洗臉盆等大量文物。掏東西的過程中,常發財指揮挖機又打開了其他三口棺材蓋,在其中一口棺材里,常發財摸到了一把劍,還掏出了墓主人的骷髏頭。這些物品,都被曾嶺手下開車送到了家里。這次盜墓,把棺木破壞成了55片。事后據南京林業大學的鑒定,這些由楠木、梓木等珍貴木材制成的棺木,如果保存完好,將是十分珍貴的文物,而被破壞之后,就成為價值不高的一般文物。這些破碎的棺材板,被常發財聯系的揚州人黃老板,以42000元的價格買走,錢被曾嶺胡招富等人分掉。過了幾天,胡招富到現場又發現了被雨水沖出來的一個銅鏡,僅以100元的低價賣給了“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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