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11月21日消息??11月18日,安慶市首例非法買賣槍支罪的案件,在該市迎江區法院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查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查某,男,1989年出生于安慶市,專科文化,無業。經審理查明:2011年6月,查某通過網絡購買了“禿鷹”氣槍套件及氣槍槍管,組裝了兩支禿鷹高壓氣槍,并將組裝好的兩支禿鷹高壓氣槍分別以5000元、4700元的價格通過支付寶交易、快遞托運的方式賣給了羅某、“輝哥”(身份不詳)。經安慶市公安局刑事技術研究所鑒定,其所出售的兩支禿鷹高壓氣槍系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氣槍,是槍支。
另外查明:查某收到“輝哥” 4700元的購槍款后,又用于購買槍支配件;羅某購槍款5000元被告人查某未收到。
上述事實,被告人查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無異議,且有安慶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槍支鑒定書、抓獲經過、戶籍證明、扣押物品清單等證言及被告人查某的供述等證據證實,足以認定。
迎江法院認為,被告人查某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買賣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非軍用槍支2支,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買賣槍支罪。查某歸案后至庭審中均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條款作出上述判決;同時隨案移送的被告人查某作案工具筆記本一本、工商銀行卡兩張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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