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8月8日消息(見習記者李晶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保障農民基本醫療的惠民政策,近幾年發展迅速,農民參合積極性很高。記者今日從省衛生廳獲悉,省衛生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聯合下文通知,2012年,參合農民個人每人每年的繳費標準從現在的30元提高到50元。
《通知》要求,2012年全省農民參加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均為50元/人,農村低保戶、五保戶、重點優撫困難戶、重度殘疾人等個人參合費用納入農村醫療救助資助范圍。農村居民以戶為單位參加戶籍所在地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包括在城鎮上學其戶口為農業戶口的在校中小學生。失地農民、外出務工農民、回農村居住的大學畢業生、復員退伍軍人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可以自愿選擇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但不得重復參加、重復享受待遇。
日前,根據海口市今年與省政府簽訂的醫改工作目標和去年新農合運行情況分析,以及省農合信息中心測算結果,《關于提高海口市2011年新農合籌資標準的意見》提出,將2011年新農合人均籌資標準由150元提高到280元,即將市、區財政補助標準由目前的人均補助52元增加到114元(其中中央財政108元,省財政28元,市、區財政114元,農民30元)。市衛生局醫改辦主任鄺雄介紹,隨著2012年農民個人繳費標準的提高,本著讓農民獲得實惠,增大報銷比例,新農合人均籌資標準有可能再度提高。
為使2012年新農合參合率應繼續保持在90%以上,《通知》要求各地盡快完成本市、縣(區)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的調整工作,并根據新的補償方案等相關政策加強組織部署,激發群眾參合積極性,提高參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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