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長春7月26日電 在長春2月份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中一名男子被撞身亡。事后法院作出判決,肇事者需賠償給死者26萬元。但是由于一直未能確定死者身份,也找不到死者家屬,因此這筆巨款一直未能有個明確的歸屬。
長春高新區交警26日介紹,2011年2月5日22時許,馮某和妻子駕車行至一所學校門前時,突然從路旁的花池中躥出一個人,馮某立即踩剎車躲避,但還是撞到該男子,造成該男子當場死亡。2月6日,馮某被依法逮捕。
警方調查發現,被撞死的男子年齡在50歲左右,禿頂,身高1.62米。在四處走訪中,辦案交警并沒有找到該男子的住所及其親友。在媒體發布認尸啟事后,警方仍一無所獲,于是,警方在此案卷宗該男子姓名處只能以“無名氏”代替。
為了盡快處理好此事,長春高新區交警還在本單位開辦的“全國交通肇事無名尸體查詢”網站上,發布了“無名氏”的信息,希望以此能得到一些失蹤人口家庭的關注。但“無名氏”的尸體仍一直無人認領。
2011年6月初,檢察機關向長春市高新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馮某犯交通肇事罪。在民事賠償方面,由長春高新區交警代“無名氏”主張權利,并獲賠26萬元。
警方介紹,從事發到現在,“無名氏”的尸體一直無人認領。而再有幾天時間“無名氏”的尸體就要火化了。為此,長春高新區交警再次在“無名尸體查詢網站”發布緊急公告,希望“無名氏”的家屬能通過網絡看到該公告。
長春高新區交警大隊事故科長張振華介紹,如果發布通告后還是無法找到死者家屬,他們會在火化其尸體前,留存DNA并長期保存,以備家屬日后通過DNA來查找。另外,這筆賠償款如果無人認領,那么賠償款一是歸入民政局,用于社會救濟方面,二是存入交警部門的交通事故救助資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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