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
死者家屬稱,被告人一方揚言用錢擺平此事
案發后,吳倩的父母沒得到一分賠償。“唯一能讓人寬慰的理由是,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賽銳死刑。”但張紹瓊說,遺憾的是,拿到一審判決不久后,他們便聽聞賽銳已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訴。
“一次,我們去復印材料,無意中聽說,賽銳那方竟然說沒啥了不起,無非是死了個農村姑娘,花上那么點錢,沒有擺不平的事,就是花再多的錢也要打通各個環節,讓省高院改為死緩。再過兩年活動一下就出來了……(注:張紹瓊的這個說法并未從有關部門得到證實)”張紹瓊說,在復印店里,她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尤其后來經過了解得知,賽銳家本身經濟條件不錯,而且在法院有親戚。”這時,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地將自己的想法和心聲寫成書面材料寄到云南省高院、云南省委政法委等各相關部門。用張紹瓊的話說:“其實我們對法律程序上的事,什么也不懂,我們就是將自己的想法寫下來,和他們談談心,希望相關部門能引起重視。”
二審
省高院改判為死緩
“在四處申冤的過程中,一位退休的知識分子被我們打動了,七十幾歲的他還義憤填膺地幫我們寫材料。”張紹瓊說,事后,這位老人不僅幫他們完善了寄給各職能部門的書面材料,還將他們一家的遭遇發到網上,希望能引起重視。
張紹瓊夫婦說,這兩年來,生活在昭通市的他們,并不知道云南省高院何時開庭審理此案。2009年11月后,他們還用快遞寄給各相關部門的材料不下100份。遺憾的是,并沒得到回復。
他們每天苦等,不想等來的是二審法院的改判。張紹瓊說,去年5月,他們終于拿到省高院的二審判決書。判決書里提到,上訴人賽銳犯故意殺人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極其惡劣,后果特別嚴重,本應嚴懲。鑒于賽銳有自首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此外,省高院還認為,本案系情感糾紛、矛盾激化而引發,對賽銳可酌情從輕處罰。賽銳屬應判處死刑,但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犯罪分子。所以,省高院認定原判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但量刑偏重。所以,省高院撤銷原判量刑部分,判處賽銳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凡注明來源為“海口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海口網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