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 id="0yokw"></li>
    <fieldset id="0yokw"><source id="0yokw"></source></fieldset>
    <tfoot id="0yokw"></tfoot>
  • · 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 海南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
    首頁   |  觀點PK  |  海口建言  |  評論  |  名人堂  |  社會長焦  |  椰風視點
    新聞搜索:
      廣告熱線:0898-66835635
     您當前的位置 : 草根酷評>
    “偷逃路費案”可能只是用來摸瓜的藤
    “偷逃路費案”可能只是用來摸瓜的藤
    來源: 齊魯晚報 作者:沙元森 時間:2011-01-17 16:52

      在媒體的關注下,“河南農民偷逃386萬元過路費被判無期徒刑”的案件峰回路轉。在16日下午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向媒體通報了案情和對相關人員的責任追究。此前,被判無期徒刑的時建鋒向媒體透露,自己是為弟弟時軍鋒頂罪。時軍鋒已經于15日晚向公安機關自首。

      事情還不止于此,時家兄弟的親屬向記者出示了一份時軍鋒與自稱武警支隊官兵的“張新田”、“李金良”簽訂的一份合同,合同內容觸目驚心。看似峰回路轉的案件仍有許多疑點有待于澄清,否則公眾很難因為河南省高院單方面的表態而滿意。

      該案最初之所以撩動媒體的觸角,是因為公眾對于一個農民僅僅因為偷逃路費被判無期徒刑感到不公,在情感上尤其難以接受。不料,這樁案件是案中有案,錯綜復雜,早已不是當初所議公平與否的問題。案件的基本事實都沒有查清,就經過了司法機關的“層層審批”,最終把一個“頂缸”的人判了無期徒刑,嚴重損害了法律的尊嚴和司法的公信力。如果所謂的“合同”內容被坐實,那么還會牽連出其他問題,比如武警車輛的管理問題,高速公路收費站的腐敗問題。

      雖然媒體和公眾的“圍觀”開始并沒有觸及案件的核心,但在一番順藤摸瓜之后,也終于抓到了一些有價值的東西。如果沒有平頂山市中級法院的“葫蘆僧亂判葫蘆案”,整出一個令人驚詫的無期徒刑,這個案子或許還真就糊弄過去了。現在,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為平頂山市中級法院懸崖勒馬,讓公眾看到了澄清真相的可能。但是,僅有法院方面的表態是遠遠不夠的。畢竟這個案件損害的不只是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如果公安和檢察院有一方能盡到應有的制約責任,案子應該不至于如此離奇。而被車主的“合同”所牽連到的武警支隊和高速公路,也應該積極回應,“有”或者“沒有”,真相不能在沉默中被模糊。

      一個原本想通過從事運輸經營發家致富的農民,因為貪念,最終釀成了司法上的錯案。他突破了高速公路的收費站,也鉆過了司法機關的空子,稱之為“蛀蟲”并不為過,但是我們還應反思,一連多個環節在被蛀蝕的過程中是不是表現得也太脆弱了。表面上看,權力部門和壟斷利益集團都有很強的能量,使得時家兄弟的非法營生最終一敗涂地,但是這個離奇的案件也暴露出了強者的“脆弱”。權力獨大,金錢至上,時家兄弟或許就是認準這個,才敢于懸掛假軍車牌,敢于“頂缸”,然后再想著去“撈人”,他們在某些方面已經做到了接近成功,只是還不夠圓滿。其實,很多部門和公司的規則不見得有多么粗疏,只是運作的基礎松懈了,在利益失衡的環境中,如果很多人都有和時家兄弟一樣的共識,那么社會就會脆弱得不堪一擊,隨便打開一個“包袱”,都有超乎想象的骯臟內容。

    ?

    ?

    相關鏈接

    河南偷逃368萬過路費案 主審法官被免職
    村民偷逃368萬過路費獲無期 突翻供稱系替弟弟頂包
    農民偷逃368萬過路費案存假證 疑點諸多
    農民偷逃過路費368萬或跟腐敗有關系
    “368萬過路費” 起碼不該成數學謎題
    史上最牛逃費司機:8個月竟偷逃過路費368萬
    “368萬過路費”與“無期徒刑”的雙重驚詫
    偷逃的368萬“過路費”怎么算的

    ?

    (編輯:黃尉)
    ?

    網友回帖

           www.yinhu3.com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網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許可不得復制或轉載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6120210010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 0898—66822333
    舉報郵箱:jb66822333@163.com
    瓊ICP備202300828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