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認定:被害人經期被強奸
昨日,法院判詞中,對案件的過程做了認定,確定被害人劉×在經期被宋山木強行發生了性關系。
羅湖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害人劉×系深圳山木培訓中心員工,2009年12月底入職,擔任英語指導老師,兼任前臺工作。2010年5月2日下午,劉×通過面試與東莞市奧諾企業策劃有限公司達成求職意向。5月3日下午,被害人劉×向被告人宋山木提出辭職,宋山木極力挽留,遭到劉×拒絕。
當晚7時30分許,被告人宋山木將劉×叫至其辦公室,再次挽留劉×未果后,即提出要劉×去一個地方打掃衛生。晚8時許,被告人宋山木駕車載著劉×來到其位于深圳市羅湖區太白路北松泉公寓3棟809室。進門后,被告人宋山木叫劉×去洗腳、打掃衛生。期間,被告人宋山木繼續挽留劉×,并表達了喜歡之意。遭到劉×拒絕后,被告人宋山木即對劉×進行威脅、恐嚇,強令劉×脫掉衣服,在劉×告知其處于月經期后,仍然拿出一個按摩器對著劉×陰部來回震動,隨后強行與被害人劉×發生了性關系。
被害人劉×于次日6時許到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南園派出所報案,控告被告人宋山木對其實施了強奸。經法醫鑒定,被害人劉×的陰道拭子及內褲襠部護墊上均檢見精斑物質,其中劉×內褲護墊斑跡上精斑與被告人宋山木的STR分型一致,同一認定幾率大于99.99%。
2010年5月12日,被告人宋山木前往深圳市公安局羅湖東曉派出所投案。
法院核定,被告人宋山木造成了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經濟損失人民幣4205.87元。
·凡注明來源為“??诰W”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美術設計等作品,版權均屬??诰W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進行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或建立鏡像。
·凡注明為其它來源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網絡內容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舉報郵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