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縣治,則天下治;郡縣安,則天下安。”自古以來,縣級政權就是政權體系中極為關鍵的一環,是中國社會行政區劃的基礎一級。
新中國成立后,形成了中央、省、市、縣、鄉的五級政權體系。而在縣級這一級政權里,作為的空間大,不作為的空間也可以大。比如在縣一級權力架構中,縣委書記除了對當地的重大項目、人、事、財進行支配外,還可以直接影響和制約身邊人的命運,而別人很難對其進行有效監督和制約。這是一個很大的制度缺陷。這一制度缺陷導致縣委書記成為高危行業,容易因為人性中的某些缺點而讓自己“陷”進去。根據記者當下的一項調查,不少縣委書記抱怨他們經常被“妖魔化”,嚴重打擊了工作積極性。
我國現有2859個縣級政權,這就意味著我國有2859個縣(市、區)委書記,他們不到全國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總數的1%,但卻處于黨的組織結構和國家政權結構承上啟下的重要位置。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縣委書記干得好不好,直接決定了這個國家運行得好不好。縣級政權千頭萬緒,事權多、財權少,又要直接面對民眾,直接面對各種社會矛盾的累積,更面臨來自上級和民間的各方面利益訴求。官場有一個夸張的說法,能當好縣委書記,便能當好市委書記、省委書記乃至更高級別官員。為什么?不外乎縣委書記所涉及的管理內容,基本上與國家除了外交與國防之外的各項大政方針緊密相連。在“一把手負責制”仍然主導中國政治運行基本規則的情形下,縣委書記的壓力之大,可見一斑。
縣委書記是一縣之首,在縣里是最大的官,在中國政治級別中,又不算是什么大官,仍然歸屬于基層官員行列。這注定了他們在政治架構里既具有發言權,又不具有發言權。具有發言權在于他們可以在一縣范圍以內強力推行改革措施,比如強力推動免費醫療改革的原陜西省神木縣委書記郭寶成,以及強力推行縣權改革的江蘇省睢寧縣委書記王天琦。他們利用其在縣域里的強勢地位,打破原有政治生態,大膽創新,突破常規,為全國其他地區的改革提供了一種試驗田效應。然而,這樣強勢推動突破性改革的縣委書記畢竟是少數的。如果缺乏更強有力的上級領導支持,這些以改革著稱的縣委書記其個人結局就不會被外界看好,這就會造成縣委書記的改革動力缺乏。對于更多的縣委書記來說,他們既面臨著GDP發展壓力,不得不四處奔波招商引資,又不得不在維穩上下大工夫。一邊是發展的壓力,一邊是維穩的壓力,而在改革家命運多舛的背景下他們的改革動力又不足,怎么辦?
還是應當給予縣委書記更寬闊的舞臺。這個舞臺并不是說讓縣委書記不受監督,當橫行霸道的“縣太爺”,而是讓縣委書記一方面能夠受到制度約束,不掉入違法陷阱,一方面能夠打破制度約束,推動一個縣的經濟和改革事業發展。讓縣委書記受多一點權力上的制衡,是讓縣委書記更安全些,讓縣級政權的運轉更科學合理、更民主有效;讓縣委書記多一點改革上的空間,多放點改革自主權給縣里,是要讓縣委書記能夠切切實實地推行各種可以試驗的改革方案。縣里的改革搞好了,國家的改革不也順理成章地能搞好嗎?
該限權的限權,該放權的放權。縣級改革應當如此,必須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