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女子墜入“網戀”陷阱
我省慶城縣農民畢某,現年20歲,在蘭打工。2010年1月,畢某通過網絡聊天認識了受害人王曉雯。在畢某巧舌如簧的強大攻勢下,已經40歲的王曉雯墮入情網,與其在網上確定了“戀愛”關系。兩人在網上相識不到一個月,畢某便聲稱非常想念王曉雯,要與她見面,以便進一步交往。對畢某已完全沒有戒備的王曉雯欣然同意。
賓館幽會 網友翻臉實施犯罪
2010年2月7日18時許,畢某與同伙王某預謀后,在城關區白銀路某招待所內開了房間,并藏好了作案工具。隨后,畢某外出與王曉雯見面后將其帶回招待所房間內,寒暄片刻后,畢某與王某突然兇相畢露,對王曉雯語言恐嚇,要其交出所帶錢財、手機、首飾等貴重物品,稱如不按照他們說的做,就對她注射毒品。兩人隨即手持電警棍、注射器對其進行威脅。
看著眼前不時晃動的內有黃色不明液體的注射器和嗞嗞作響的電警棍,王曉雯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交出了攜帶的600元現金及價值680元手機一部以及三張銀行卡,二人逼問出銀行卡密碼后,由王某前往各銀行網點提取現金6500元。
在同伙王某離開房間取款期間,畢某又強行與王曉雯發生性行為,并用手機拍攝了強奸受害人全過程后逃離現場。事后,畢某又以在網上公布視頻為由給王曉雯發短信,向其敲詐5000元。
一審判決 兩名嫌犯被依法嚴懲
受害人報警后,二人很快被警方抓獲。檢察機關審查后認為,被告人畢某、王某采用暴力威脅搶劫他人錢財,且數額巨大,畢某以暴力威脅,與他人強行發生性行為,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分別以涉嫌搶劫罪、強奸罪將兩名被告人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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