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網7月25日消息:海南南濱塑料紡織廠因長期拖欠并拒繳納社會保險費,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近日,海口地稅局社保費征稽局對該單位處以日加收千分之二滯納金的處罰,應繳的419.37萬元加上滯納金已變成了2721.5萬元。這是近年來該局追繳的最大一筆社保費。
海南南濱塑料紡織廠因長期拖欠社保金并拒絕接收處理決定書,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海口地稅局社保費征稽局近日在媒體發布公告,敦促該公司在公告送達期滿10日內必須如數繳納所欠的社會保險費、滯納金,否則,將依法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繳費單位如未按規定的期限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征收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滯納金并入社會保險基金。同時,經縣級以上的地方稅務局(分局)批準,征收機關還可以采取強制措施,內容包括: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費款;扣押、查封、拍賣其相當于應繳費額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據悉,今年以來,海口地稅局社保費征稽局加大了社保費案件的查處力度,在充分運用法律給予的行政強制措施的同時,增強了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手段。建立了反映重點費源戶動態費源的登記造冊制度,對企業的生產經營、資金運轉、往來賬目等情況進行全程監控。對無繳費能力單位納入系統管理,進行科學分析、跟蹤,增強社會保險費征收的針對性。對有能力繳費的欠費單位,實施必要的強制措施。
海口地稅局社保費征稽局提醒:單位在繳納社保費問題上不要有僥幸心理,應及時給員工繳納社保費,拖欠、拒繳,將會受到每日加收千分之二滯納金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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